12月16日,包头市开发区消防大队对辖区内惠龙写字楼依法实施临时查封。
包头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11月在对辖内惠龙写字楼例行检查时,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隐患:办公区与仓库连通且连通部位未做防火分隔;一楼疏散门开启方向不正确;部分疏散指示灯损坏;应急照明系统停用等突出问题。该单位以上行为违反了《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开发区消防大队当场对其下发了《限期改正通知书》,责令其限期整改隐患。
12月16日,开发区消防大队再次前去惠龙写字楼进行复查,发现该单位对《限期改正通知书》置若罔闻,整改期满仍未着手改正隐患,大队监督人员当场依法对其进行临时查封。